明清时,属德行都。
民国初期,称第七,后称第六。
民国三十二年(1943年),称第三。
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仍称第三。
1953年5月,析斗山而置十六。
1956年2月,改称冲菱。
1957年1月,撤设乡,分为南乡和菱北乡。
1958年1月,两乡合并为冲蒌乡。
1958年11月,与斗山,都斛合建斗山公社。
1961年5月,析出而置冲蒌公社。
1984年3月,改称冲蒌。
1986年12月,撤建镇,称冲蒌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