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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犹县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
1949年8月16日解放。 1949年为东山镇,1950年改为东山乡。 1951年9月并入城关乡,1953年恢复东山镇。 1976年11月城关人民公社水南大队划归东山镇。 1992年城关乡并入东山镇,2001年8月中稍,沿湖乡并入东山镇。 | 1950年属清湖,茶坑乡。 1957年上犹江水电厂在此建成,1958年8月设立陡水镇。 1960年7月改为陡水人民公社,1961年4月恢复陡水镇。 1968年12月并入清湖公社,1970年恢复陡水镇。 1981年将清湖公社的茶坑,月仔,红星,赖塘4个大队划归陡水镇,2003年6月西龙并入红星村,赖塘并入月仔村。 | 1934年始划归为上犹县。 1949年前为社溪乡,1949年初分社溪,浒田,麻田,建助四个乡。 合作化时浒田乡并入社溪乡,建助乡并入麻田乡。 1958年社溪,安和,蓝田,麻田四个乡合并成立社溪公社。 1961年8月按原四个乡分为社溪,安和,蓝田,麻田四个公社,1964年3月麻田公社并入社溪公社。 1968年冬撤销安和公社,将其中七个大队并入社溪公社,1972年恢复安和公社。 1984年5月恢复乡建制,1987年4月更名为社溪镇,2001年8月与蓝田乡合并为社溪镇。 | 明代为礼信乡,清代为石溪隘,1931年为第一,1933年为第五,1941年营前乡改为镇,1948年改为乡,1950年营前为第六,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建制,1984年5月恢复乡建制,1987年4月营前乡改为建制镇。 | 1950年初属第一,分黄沙,东塘,太平,丰岗,南村5个乡。 1958年合并属城关人民公社,为黄沙片。 1961年8月黄沙片从城关公社分出成立黄沙人民公社。 因地内重名,1983年9月15日更名为黄埠公社,1984年5月恢复乡建制,2001年8月撤黄埠乡,设黄埠镇。 | 1949年前属寺下乡和陶朱乡。 1949年初属第四,有寺下,生产,泥坑(原三合乡一部份),珍珠四个乡,后合为寺下乡。 1958年8月寺下,陶朱两乡合并成立寺下公社。 1968年冬撤销安和公社,将其黎明,联合,新建三个大队并入寺下公社。 1972年9月恢复安和公社,这三个大队又划归安和公社。 1984年恢复乡级建制,更名为寺下乡。 2014年1月,改名为寺下镇。 | 1950年属第二,有联合,梅水,新建,园村,上坪五个乡,1958年属城关人民公社梅水片,园村片,1959年5月,梅水片,园村片从城关人民公社析出成立梅水人民公社,同时,铁扇关垦殖场的窑下,黄竹,九曲划属梅水人民公社,1961年8月分出园村人民公社,1964年3月园村人民公社并入梅水公社。 1984年5月恢复乡建制。 | 1949年属第二,有大元,梅岭,新田,油石,龙形,清溪等乡。 1955年并为油石乡。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建制,油石并入城关人民公社,为油石片。 1961年3月城关公社分出油石公社。 1963年2月油石公社分出大元公社。 1964年3月大元公社并入油石公社。 1984年5月恢复乡建制。 | 明代属崇教乡童子里,清代属淡竹隘,1932年属陶朱乡,严湖乡,1950年属第三,四,有安和,陶朱,车田,芦山等乡,后并为安和,陶朱乡。 1958年安和乡并入社溪公社,陶朱乡并入寺下公社。 1961年8月按原安和乡,陶朱乡范围成立安和公社,陶朱公社。 1964年3月陶朱公社的新华,茶坛,坛前,垇下等大队并入寺下公社,黎明,联合,新建等大队并入安和公社。 1968年撤销安和公社,黎明,联合,新建三个大队划归寺下公社,其余七个大队划归社溪公社。 1972年恢复安和公社。 1984年恢复乡级建制更名为安和乡。 | 1953年置新店乡,1958年改公组,1981年更名双溪公组,1983年置双溪乡,隶属观音公所领导。 2004年4月进行村组建制调整,沿用至今。 | 1950年属第五,1956年因建陡水水库,龙门圩迁至罗屋排,龙门,东山,胜利,古田属铁扇关垦殖场。 1961年8月分为金盆,大乙2个人民公社,1963年7月铁扇关垦殖场集体部分划出设立龙门人民公社。 1968年12月撤销龙门公社,爱联,古田,群乐,龙门大队并入金盆公社,浊水大队划归梅水公社,井子大队划归金盆公社,1972年9月恢复龙门公社。 1984年5月恢复乡建制,设金盆,龙门乡,1985年3月龙门乡更名为水岩乡,2001年8月撤金盆乡并入水岩乡。 | 清代曾设平富隘。 1949年为平富乡。 1950年属第六,有平富,庄前,上寨等乡(今罗洞大队解放前属崇义县,建国初划归上犹县,属上寨乡)。 1958年除上寨乡(包括下寨,横坑,罗洞)属五指峰垦殖场外,其余属营前公社。 1959年5月上寨乡划属营前公社。 1961年营前公社分为营前,石溪,平富,庄前公社。 1964年3月庄前公社并入平富公社。 1968年平富公社并入营前公社。 1979年元月恢复平富公社(合河大队仍留属营前公社)。 1984年5月恢复乡建制。 | 清末属匹袍隘,1931年土地革命时期为第一鹅形乡,1950年为第六,1952年设立黄沙坑为第七,1956年6月划入营前管辖,1958年合并为鹅形乡,1969年9月五指峰垦殖场分出五指峰人民公社,1970年4月五指峰垦殖场改为五指峰林场。 1984年5月恢复乡建制。 | 此地原属南康县,明正德年间建立崇义县时划给崇义县。 1934年归属上犹县.建立紫阳乡。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第四紫阳乡管辖。 1953年分设紫阳,民主,共和,互助,合作乡。 1958年5乡合并置紫阳人民公社。 1984年5月撤社复名紫阳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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