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藁城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
明,设在城社。 清,设在城营。 民国全县划分五个,属一(中)。 1938年4月,藁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,全县划分八个,属五。 1947年11月,藁城恢复原建制,先后划分八,十三个,先后归五,十三(城厢)。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先后划分十,七个,先后归十,七管辖。 1953年7月,全县划分96个乡,设城关乡,下辖两关,七个街,两村。 1955年,改称城关城关乡。 1956年6月,撤并乡,设城关镇,下辖11村。 1958年,“人民公社”化,设城关人民公社,下辖38村。 1961年,尚庄分为南北尚庄,1962年,陈家庄分为三个生产大队;城内七街,两关合并为三个生产大队,城关人民公社下辖35生产大队。 1984年1月,公社改乡镇建制,首设城关镇,下辖35村民委员会。 1987年改称藁城镇。 1989年改称廉州镇至今。 | 明,属郑公社。 清,归郭东营。 民国,全县划分五个,属二(东)。 1938年4月,藁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,全县划分八个,归一。 1947年11月,藁城恢复原建制,先后划分八,十三个,均归一管辖。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先后划分十,七个,均归一管辖。 1953年7月,全县划分96个乡,设兴安乡,下辖兴安村。 1955年改称兴安兴安乡。 1956年6月,撤并乡,设兴安乡,下辖4村。 1958年,“人民公社”化,设兴安人民公社,下辖28村。 1961年5月,调整公社规模,兴安人民公社一分为三(兴安,张村,北楼),兴安人民公社下辖10个生产大队。 1984年1月,公社改乡镇建制,设兴安乡,下辖11个村民委员会。 1994年撤兴安乡设兴安镇。 1996年撤乡扩镇,撤张村乡并入兴安镇,下辖19村民委员会至今。 | 贾空调维修培训班,庄镇系藁城八大自然镇之一。 明,设贾氏社。 清,归贾南营。 民国,全县划分五个,属二(东)。 1938年4月,藁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,全县划分八个,归二。 1947年11月,藁城恢复原建制,先后划分八,十三个,先后归二,三管辖。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先后划分十,七个,均归二。 1953年7月,全县划分96个乡,设贾空调维修培训班,庄乡,下辖2个村。 1955年改称刘海庄贾空调维修培训班,庄乡。 1956年6月撤并乡,设贾空调维修培训班,庄乡,下辖7村。 1958年,“人民公社化”时,为刘海庄人民公社管辖。 1961年5月,缩小公社规模,设贾空调维修培训班,庄人民公社,下辖5个生产大队。 1984年1月,公社改乡镇建制,设贾空调维修培训班,庄乡。 6月撤乡设贾空调维修培训班,庄镇,下辖5个村民委员会。 1996年1月,撤乡扩镇,撤刘海庄乡,并入贾空调维修培训班,庄镇,下辖10个村民委员会至今。 | 明,属真定卫。 清,归高系营。 民国,全县划分五个,属四(南)。 1938年4月,藁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,全县划分八个,归四。 1947年11月,藁城县恢复原建制,先后划分八,十三个,均归四管辖。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先后划分十,七个,均归三。 1953年7月,全县划分96个乡设南营乡,下辖南营村。 1955年改称南营南营乡。 1956年6月撤并乡,设南营乡,下辖7村。 1958年,“人民公社化”时,设南营人民公社,下辖27村。 1961年,缩小公社规模,仍设南营人民公社,下辖5个生产大队。 1984年,改公社为乡镇建制,改称南营乡,下辖5村民委员会。 1994年4月撤乡改镇,改称南营镇。 1996年1月撤乡扩镇,撤销马庄乡并入南营镇,下辖12村民委员会至今。 | 梅花镇系藁城八大自然镇之一。 明,属刘村社。 清,归徐美营管辖。 民国,全县划分五个,属四(南)。 1938年4月,藁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,全县划分八个,归三。 1947年11月,藁城县恢复原建制,先后划分八,十三个,先后归二,三管辖,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先后划分十,七个,都归三管辖。 1953年7月,全县划分96个乡,设梅花乡,下辖梅花1村。 1955年改称南营梅花乡。 1956年6月,撤并乡,设梅花乡,下辖10村。 1958年,“人民公社化”时,为南营人民公社管辖。 1961年5月,缩小公社规模,设梅花人民公社,下辖8生产大队。 1984年1月,公社改乡镇建制改称梅花乡,6月撤乡设镇为梅花镇,下辖8村民委员会。 1996年1月,撤乡扩镇,撤销木连城乡,倪家庄乡,并入梅花镇,下辖19村民委员会至今。 | 岗上镇系藁城八大自然镇之一。 明,属真定卫。 清,归崇岗营。 民国,全县划分五个,属一(中)。 1938年4月,藁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,全县划分八个,为五管辖。 1947年11月,藁城空调维修培训班,恢复原建制,先后划分八,十三个,之后为三,七管辖,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先后划分十,七个,先后为五,四管辖。 1953年7月,全县划分96个乡,设岗上乡,下辖2村。 1955年改称丽阳岗上乡。 1956年6月撤并乡,设岗上乡,下辖9村,1958年,“人民公社化”时,为大同人民公社管辖。 1961年5月,缩小公社规模,设岗上人民公社,下辖9个生产大队。 1984年1月,公社改乡镇建制,设岗上乡,下辖9个村民委员会。 1987年10月,撤乡设岗上镇。 1996年撤乡扩镇,撤大同镇并入岗上镇,下辖16村民委员会。 2009年12月,内族,塔元庄,南席,西马村南街,西马村北街划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代管,岗上镇下辖11村民委员会。 | 南董镇系藁城县八大自然镇之一。 明,属堤里社。 清,设南董营。 民国,全县划分五个,属三(西)。 1938年4月,藁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,全县划分八个,归六。 1947年11月,藁城县恢复原建制,先后划分八,十三个,先后为六,八管辖。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先后划分十,七个,先后为六,五管辖。 1953年7月,全县划分96个乡,设南董镇,下辖2村。 1955年改称南董南董镇。 1956年6月撤并乡,设南董乡,下辖8村。 1958年,“人民公社化”时,设南董人民公社,下辖36村。 1961年5月,缩小公社规模,设南董人民公社,下辖6生产大队。 1984年1月,公社改乡镇建制,改称南董乡,6月,改为南董镇,下辖6个村民委员会。 1996年撤乡扩镇,撤销四公乡,并入南董镇,下辖16村民委员会至今。 | 明,属真定卫。 清,归赵庄营。 民国,全县划分为八个,属三(西)。 1938年4月,藁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,全县划分为八个,归七。 1947年11月,藁城恢复原建制,先后划分八,十三个,先后归七,十。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先后划分为十,七个,先后为八,六管辖。 1953年7月,全县划分96个乡,设张家庄乡,下辖2村。 1955年改称南孟张家庄乡。 1956年6月撤并乡,为大丰化乡管辖。 1958年,“人民公社化”时,成立张家庄人民公社,下辖33村,1961年5月,缩小公社规模,仍设张家庄人民公社,下辖10个生产大队。 1984年1月,公社改乡镇建制,设张家庄乡,下辖10村民委员会。 1994年撤乡设张家庄镇,1996年,撤乡扩镇,撤销丰化乡,并入张家庄镇,下辖17村民委员会至今。 | 南孟镇系藁城八大自然镇之一。 明,设南孟社。 清,设南孟营。 民国,全县划分五个,属五(北)。 1938年4月,藁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,全县划分八个,归八。 1947年11月,藁城恢复原建制,先后划分八,十三个,先后为八,十管辖。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全县先后划分十,七个,为八,六管辖。 1953年7月,全县划分96个乡,设南孟乡,下辖2村,1955年改称南孟南孟乡。 1956年6月撤并乡,设南孟乡,下辖8村。 1958年,“人民公社化”时,为张家庄人民公社管辖。 1961年5月,缩小公社规模,设立南孟人民公社,下辖7个生产大队。 1984年,公社改乡镇建制,改称南孟乡,6月改设南孟镇,下辖7个村民委员会。 1996年1月,撤乡扩镇,撤韩家洼乡,并入南孟镇,下辖14村民委员会至今。 | 明,属真定卫。 名曾村。 清,设增村营,民国,全县划分五个,属五(北)。 1938年4月,藁城县抗日民主县政府成立,全县划分八个,归八。 1947年11月,藁城县恢复原建制,先后划分八,十三个,先后为八,十一管辖。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先后划分十,七个,先后为八,六管辖。 1953年7月,全县划分96个乡,设增村乡,下辖2村。 1955年改称南孟增村乡。 1956年撤并乡,设增村乡,下辖8村。 1958年,“人民公社化”时,设增村人民公社,下辖33个村。 1961年5月,缩小公社规模,设增村人民公社,下辖10生产大队。 1984年1月,公社改乡镇建制,设增村乡,下辖10村民委员会。 1994年撤乡设增村镇。 1996年撤乡扩镇,撤销刘家佐乡,并入增村镇,下辖20村民委员会至今。 | 明,属真定卫公社。 清,归里安营。 民国,全县划分五个,属二(东)。 1938年4月,藁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,全县划分八个,归二。 1947年11月,藁城恢复原建制,先后划分八,十三个,先后为二,三管辖。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先后划分十,七个,二管辖。 1953年7月,全县划分96个乡,设小常安乡,下辖3村。 1955年改称刘海庄小常安乡。 1956年6月,撤并乡,划归刘海庄乡。 1958年,“人民公社化”时,为刘海庄人民公社管辖,1961年5月,缩小公社规模,设立小常安人民公社,下辖7生产大队。 1984年8月,公社改乡镇建制,设小常安乡,下辖7个村民委员会,1996年,撤乡扩镇,撤销小常安乡,北楼乡,设立常安乡,下辖18村民委员会,1998年撤乡设镇,改为常安镇。 | 明,属真定卫。 清,归增村营。 民国,全县划分五个,属五(北)。 1938年4月,藁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,全县划分八个,归八。 1947年11月,藁城恢复原建制,先后划分八,十三,先后为八,十二管辖。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先后划分为十,七个,先后为九,六管辖。 1953年7月,全县划分96个乡,设前西关乡,下辖2村。 1955年改称南孟前西关乡,1956年撤并乡,设前西关乡,下辖7村。 1958年,“人民公社化”时,为增村人民公社管辖。 1961年5月,缩小公社规模,设前西关人民公社,下辖8生产大队。 1984年,公社改乡镇建制,设前西关乡,下辖8个村民委员会。 1996年,撤乡扩镇,撤销梁家庄乡,前西关乡,合并设西关乡,下辖14村民委员会。 1998年,撤乡设西关镇至今。 | 明,属堤里社。 清,归南董营。 民国,全县划分五个,属三(西)。 1938年4月,藁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,全县划分八个,归六。 1947年11月藁城恢复原建制,先后划分八,十三个,先后为六,八管辖。 实战型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先后划分十,七个,先后为六,五管辖。 1953年7月,全县划分96个乡,设立九门回族自治乡,下辖九门1村。 1955年改称南董九门回族自治乡。 1956年6月,撤并乡,再设九门回族自治乡,下辖4村,1958年8月“人民公社化”时,归南董人民公社管辖,1961年5月,缩小公社规模,设九门人民公社,下辖5个生产大队。 1984年1月,公社改乡镇建制,设九门回族乡,下辖5个村民委员会。 1996年,撤乡扩镇,撤销只都乡,并入九门回族乡,下辖13村民委员会至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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