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末年,大布及其附近村庄属阳谷县西四都。
1930年,全县划为6个,今大布乡现属村庄南部属第一,北部属第三。
1957年全县划为8个,今大布乡现属村庄分隶于第六,第七。
1957年撤并乡,今大布现属村庄分设为大布乡,鹅鸭坡乡。
1958年8月,两乡合并成立大布人民公社。
1961年改设为大布。
1971年撤并社。
1984年改社为乡,原大布人民公社分为大布乡和杨庄乡。
2001年3月,大布乡,杨庄乡合并为大布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