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初年,阳谷县划分为17个乡,高庙王及其附近村庄为高庙王乡,乡公所驻高庙王村。
1930年,划归第一,建国初期仍为第一。
1953年郎集,中孔以南村庄划归寿张县。
1964年11月原寿张县撤销,今高庙王乡所属村庄分属西湖,李台两个。
1971年3月撤并社,以原属西湖的高庙王,朱施董两社,原属李台中孔,徐集,秦楼三社合并成立高庙王人民公社。
1984年7月撤人民公社设高庙王乡。
2013年11月撤乡设高庙王镇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