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61年设立寺南岭生产大队;1984年撤销寺南岭生产大队,设立寺南岭村村民委员会。
1945至1953年4月隶属于夺火第四,村设置为行政村,1953年5月至1956年4月隶属于郊底第四,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,1956年5月至1958年隶属于高谷堆二类乡,1959至1960年隶属于夺火人民公社,村设置为合作社管理,1961至1983年6月隶属于夺火乡人民政府,村设置为生产大队,1984年至今为夺火乡寺南岭村村民委员会。